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裁決:電子商務稅

已發表: 2018-10-23

2018 年 6 月,美國最高法院通過了一項決定,可能會影響向美國客戶銷售的任何電子商務企業。

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裁決承認南達科他州有權對在州內完成的交易徵收州級銷售稅——即使供應商在該州沒有實體存在。

該決定標誌著電子商務企業在美國處理納稅義務的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 在裁決之前,州際銷售稅相對簡單。 最高法院的裁決改變了這一點。

現在,“任何州都可以要求在本州進行銷售的在線賣家徵收銷售稅,”TaxJar 專家小組成員邁克爾·弗萊明 (Michael Fleming)、凱茜·斯坦頓 (Cathie Stanton) 和邁克·狄龍 (Mike Dillon) 說。 “這給在線業務增加了沉重的銷售稅合規負擔。”

這就是合規負擔的樣子:電子商務企業可能開始不得不對其進行的任何銷售徵收銷售稅。 這些稅款隨後將匯至客戶所在的州。 如果一家企業向所有 50 個州的客戶銷售產品,則意味著有 50 種不同的稅收和匯款義務。

這可能會給新的交易和客戶帶來額外的挑戰。 以下是這一變化對於向美國消費者銷售產品的電子商務企業意味著什麼。

南達科他州訴韋費爾案的背景

South Dakota v. Wayfair 裁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 1992 年,當時最高法院又做出了裁決。 在 Quill Corp. v. North Dakota 案中,法院裁定,如果供應商在該州沒有實體存在,則各州不能征收銷售稅。 福布斯的法學教授蒂莫西·托德 (Timothy M. Todd) 稱這是一條“明線規則”——在當時是一個明確的決定。

這一裁決堅定了“稅收關係”的想法。 Kranz & Associates 的 Carolyn Kranz 寫道,這描述了公司納稅人在一個州可以徵稅之前需要在一個州進行的最低活動。 直到過去幾年,根據這項法院裁決,美國的州際貿易仍相對不受限制。

也就是說,法院確實為 1992 年的裁決敞開了大門。 “當最高法院在 Quill 案中作出裁決時,它表達了一些懷疑,承認商業對實體公司的傳統銷售的依賴程度越來越低,”Rebecca Newton-Clarke 在 Thomson Reuters 稅務與會計博客上寫道。

“不過,法院強調,如果取消實際存在要求,遠程賣家要遵守許多不同州和地方的規則,這將帶來行政上的困難。”

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案的決定似乎引入了這些行政困難。 當南達科他州於 2016 年通過一項旨在向州外賣家(主要是大型電子商務公司)徵收銷售稅的法律時,問題就出現了。 州法律僅適用於銷售額超過 100,000 美元或超過 200 次獨特交易來徵稅的賣家。

大約一年後,其他近兩打州也出台了類似的法案,即所謂的“kill Quill”法案。 至少有一家在該州進行銷售的主要電子商務供應商拒絕遵守該法律,理由是最初的 Quill 決定是更高權力機構。 南達科他州將 Wayfair, Inc. 告上法庭以解決此事。

2017 年,南達科他州最高法院站在 Wayfair 一邊,引用了 1992 年的 Quill 判決。 Jef Feeley 在彭博社寫道,這項州級裁決是 2018 年將案件提交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原因。

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裁決:對電子商務徵稅的意義

打破最高法院的決定

最高法院以 5 票對 4 票作出裁決,裁定各州可以對從州外供應商處購買的商品徵收銷售稅,即使賣家在進行銷售的州沒有實體存在。

稅務基金會的 Joseph Bishop-Henchman 概述了多數意見和反對意見。 大多數人關注該裁決如何對州際貿易不構成障礙並更新數字時代的標準。 反對意見認為國會應該解決這個問題。

更具體地說,Accounting Today 的 Sarah Horn、Jill C. McNally、Rebecca Newton-Clarke 和 Melissa Oaks 指出,該決定的一個關鍵部分是電子銷售、cookie 和數字營銷允許電子商務公司在沒有實體存在的狀態。

相反,CATO 研究所的 Trevor Burrus 和 Matthew Larosiere 指出,部分異議人士肯定電子商務是“我們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而充滿活力的部分”,而法院在該領域的裁決有可能“擾亂發展經濟如此關鍵的部分。”

裁決本身的文本強調了現代電子商務如何從本質上挑戰實體存在測試的想法:“當考慮現代經濟中營銷和分銷的日常功能時,很明顯Quill 的物理存在規則是人為的,不僅在其邊緣,而且在其整體上。 現代電子商務在分析上與依賴於 Quill 中定義的那種物理存在的測試不一致。”

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裁決:對電子商務徵稅的意義

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案可能影響您的電子商務業務的 3 種方式

究竟法院裁決對電子商務業務意味著什麼還有待觀察。 不過,肯定會有影響。 首先,Vox 的艾米麗·斯圖爾特 (Emily Stewart) 指出,主要電子商務零售商(包括 Wayfair)的股價在法院判決當天就下跌了。

但是你的生意呢? 以下是一些需要牢記的提示:

1. 為長期變化做好準備,而不是立即產生影響

會計師兼顧問 Shane Ratigan 提醒電子商務企業,影響不會立竿見影。 “在所有徵收銷售稅的州中,只有大約 16 或 17 個州通過了與南達科他州類似的法律。 各州都在關注正在發生的事情。 很容易給人的印像是,從明天開始,每個州都會收集。 這不是真的。”

Techfino 的 Bryan Willman 表示,企業無論如何都應該做好準備。 您可以首先檢查您是否已經有能力徵收州稅。 Willman 還建議設置銷售稅自動化軟件。

另請注意,像 Scalefast 這樣的電子商務合作夥伴可以充當記錄商家。 這意味著合作夥伴充當品牌的代理人,負責所有稅務報告和匯款。 通過擁有這樣的合作夥伴,品牌不會因諸如南達科他州訴 Wayfair 之類的裁決而遭受物流中斷。 他們只有新的納稅義務。

2. 影響因州而異

Multichannel Merchant 的 Mike O'Brien 建議電子商務公司查看來自他們銷售最多的州的標誌。 該決定不會在全國范圍內編纂南達科他州的法律,但該法律已被視為未來州立法的一個例子。

據湯森路透稱,有幾個州已經將這個例子應用於他們自己的法律。 例如,康涅狄格州很快將向州外零售商徵收州稅,這些零售商的總收入至少​​為 250,000 美元,並且在 12 個月內在該州的零售額達到 200 或更多。 該規定將於 2018 年 12 月 1 日生效。

湯森路透稱,至少三個州——愛荷華州、俄亥俄州和馬薩諸塞州——將不得不將 Wayfair 裁決應用於其現有法律,以檢驗這些法律是否符合憲法。

湯森路透說:“許多州都制定了法律,以通俗的語言超出實際存在的標準,並根據遠程招攬和由此產生的州內銷售來斷言關係。” “傳統上,這些州的稅務機構傾向於接受實體存在標準,並為此制定了法規或發布了指導方針,但隨著實體存在規則的廢除,這些標準很可能會在短期內被廢除或撤銷。”

換句話說,大多數州都有對州內電子商務徵稅的動機。 Wayfair 的裁決為他們收取這些稅款打開了大門。

3. 徵收銷售稅肯定會影響客戶

在 Racked 撰文,Chavie Lieber 提醒企業主記住不斷變化的稅收義務可能對其客戶產生的影響。 “購物者現在必須為他們的網上購物習慣分配更多的錢,”Lieber 寫道。

如果品牌或零售商以更高的價格或附加費將這些稅收義務轉嫁給客戶,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電子商務領域的每家公司都需要就這些新的美國稅收義務將如何影響他們的客戶體驗做出關鍵決定。

無論未來幾年的影響如何,在您繼續發展電子商務品牌時,務必關注美國的州級稅收義務。 與往常一樣,擁有適當的系統來處理您收取付款和稅款的方式的重大變化是個好主意。

圖片來源:Sean Pavone/123RF.com、Weerapat Wattanapichayakul/123RF.com、goodluz/123R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