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
已發表: 2023-01-19谷歌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過去曾被稱為壟斷企業。 但截至 2023 年,出現了各種反壟斷訴訟——最著名的是美國司法部提起的訴訟——聲稱谷歌對互聯網的控制力太強大了。
這些訴訟指出,谷歌從事反競爭行為,從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根據最終裁決,這些法庭案件可能會改變谷歌的運營方式,並極大地影響這家科技巨頭的市場知名度。 在本文中,我們將分析反壟斷法和針對谷歌的具體指控——以及所有這些對谷歌在互聯網上的控制意味著什麼。
美國目前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有哪些?
谷歌對反壟斷訴訟或一般訴訟並不陌生。 在美國和國外,有相當多的法庭案件清單,這些案件針對 Alphabet、Google 和 Android 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目前,在美國有各種針對谷歌的引人注目的案件。
一個是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與其他十個州合作提起的反托拉斯案,該案聲稱谷歌壟斷了數字廣告。 科羅拉多州和其他 37 個州提起的另一起訴訟稱,谷歌對 Yelp 或 Kayak 等其他搜索引擎公司採取了反競爭行為。
但針對谷歌的最重要的反壟斷訴訟是由司法部於 2020 年提起的,計劃於 2023 年開庭審理。最初,這起訴訟起源於兩黨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反競爭行為進行的為期 16 個月的廣泛調查。國會。
司法部 (DOJ) 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
2020 年,司法部起訴谷歌,聲稱谷歌通過優先考慮谷歌搜索結果而損害其競爭對手的利益,從而從事反競爭行為。
該案指出,“谷歌通過以下行為非法維持了搜索和搜索廣告的壟斷地位”:
- 迫使包括使用 Android 操作系統的手機在內的公司將 Google 搜索設為默認搜索引擎,並使該搜索引擎選擇不可刪除。
- 強制 Apple 使用 Google 搜索作為其在 Safari 上的默認搜索引擎。
- 利用公司利潤購買谷歌搜索在各種設備上的優惠待遇,實質上是將其他競爭對手趕出搜索引擎市場。
該文件甚至聲稱谷歌是“互聯網的守門人”。 要確定此反托拉斯訴訟成功的可能性,重要的是要了解反托拉斯訴訟的運作方式以及它們在美國的狹義定義。
美國有哪些反托拉斯法,何時會發生反托拉斯訴訟?
美國的反托拉斯法起源於 1800 年代後期,當時國會開始對鐵路、石油和其他公司採取措施,這些公司正在建立壟斷結構以使自己比消費者受益。 因此,美國的反壟斷訴訟通常針對壟斷企業——而壟斷企業有嚴格的定義。
什麼構成了美國的壟斷?
壟斷是指公司控制絕大多數或在某些情況下全部市場的市場結構。 由於在壟斷市場中幾乎沒有或沒有競爭,消費者無法尋求其他選擇,例如更高質量或更低成本的產品作為替代品。
壟斷在美國是非法的嗎?
與流行的看法相反,沒有。 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壟斷的產生是因為壟斷市場可以降低成本並在某些情況下幫助消費者。 壟斷只是不合理的,並且在傷害消費者時有可能在美國變得非法和非法。 這就是反托拉斯法的用武之地。
美國三大反壟斷法。
美國的主要反壟斷法旨在將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行為定為刑事犯罪並打破壟斷行為——特別針對那些積極以不合理方式限制競爭的公司。
- 克萊頓法案——禁止會導致不合理壟斷的合併。
-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禁止反競爭行為,特別是在涉及州商業時。 但是,如果違反該法律,則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 謝爾曼法案——禁止所有“不合理地限制州際和對外貿易的合同、聯合和共謀”。 違反謝爾曼法被視為刑事重罪。 該法案是美國反壟斷法的基石,因為它就何時可以提起反壟斷訴訟提供了具體定義——只有當存在非法壟斷時。 《謝爾曼法》明確指出,“當只有一家公司控制一種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時,存在非法壟斷,並且它獲得這種市場力量,不是因為它的產品或服務優於其他公司,而是通過以反競爭行為壓制競爭”
因此,美國的反壟斷訴訟不僅要證明競爭受到壓制,還要證明一家公司控制了市場。 對於大型科技公司而言,這尤其困難——對於什麼是市場,以及哪些服務可能壟斷上述市場,通常存在分歧。
司法部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會成功嗎?
由於美國的反托拉斯法以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和非法壟斷為中心,司法部必須證明多項索賠才能成功。 首先,它必須證明谷歌是一家壟斷企業。 另一方面,他們必須表明谷歌正在以一種將競爭對手趕出市場並因此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方式使用其權力。 美國司法部的案件專門針對谷歌搜索和安卓,它們屬於谷歌有限責任公司的產品範圍。
Alphabet、Google 和 Android 之間的區別。
司法部的論點在法庭上能否站得住腳的一個關鍵因素是谷歌的哪些服務以及公司結構的哪些部分違反了反壟斷法。 如果這家科技巨頭在法庭上敗訴,這也將影響谷歌將遭受的影響(如果有的話)。
作為複習:
- Alphabet 是一家跨國控股公司,於 2015 年通過重組創建。Alphabet 是谷歌的母公司。
- Google,特別是 Google LLC,是一家跨國技術公司,成立於 1998 年,提供多種服務,包括 Google 搜索、Gmail、Chrome、Youtube 和 Android。 這些服務中有許多都擁有非常大的市場份額——比如穀歌搜索,它在全球搜索引擎中佔有超過 90% 的市場份額。
- Android 是谷歌的手機操作系統。 Android 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區的主導操作系統(美國是明顯的例外)。 在印度等一些國家,Android 佔據了近 95% 的市場份額。
由於上述每家公司和服務都屬於不同的市場,擁有不同的市場份額,因此證明它們是壟斷的論據會有所不同。
那麼谷歌是非法壟斷企業嗎?
埃里克施密特在國會作證時承認谷歌“處於壟斷領域”。
支持這一說法的一些證據是,大約 90% 的網絡搜索都是通過 Google 搜索進行的。 由於谷歌不是搜索引擎,而是廣告平台,它從這些搜索中賺取了相當多的利潤。 “谷歌”這個詞在很多方面已經成為互聯網搜索的同義詞——它甚至被收錄在字典中。
然而,Alphabet 聲稱谷歌搜索並非壟斷,他們的推理可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腳。 在美國,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訴訟一直難以勝訴,部分原因是非法壟斷的定義非常嚴格,而市場的定義則很模糊。
消費者選擇使用 Google 搜索是因為它是最佳選擇嗎?
首先,谷歌聲稱消費者選擇使用谷歌搜索而不是其他搜索選項是因為谷歌是最佳選擇。 谷歌聲稱,市場競爭不激烈的原因是消費者可以選擇使用其他搜索引擎,但選擇不使用。 因此,谷歌表示,他們並沒有從事反競爭行為——消費者只是更喜歡谷歌搜索而不是其他搜索引擎。
這一論點站得住腳,部分原因是,正如蒂姆·布倫南 (Tim Brennan) 的這篇文章所說,美國反壟斷法取決於“市場競爭,而不是市場競爭”。 由於技術創新發生得如此之快,新市場正在創造,而舊市場正在消亡,這比過去其他行業的發展速度快得多。
如果法律發生變化,正如 Brennan 所主張的那樣,就有可能證明谷歌本質上是在把守搜索引擎市場,並阻止其他公司獲得立足點——從而證明谷歌是非法壟斷企業。
雖然這一論點在提到谷歌搜索時可能是合理的,但在其他情況下就更難了,例如針對谷歌對 Android 操作系統的控制的訴訟——谷歌搜索是默認設置,消費者很難卸載它並選擇一種不同的網絡搜索方法。
Google 搜索是一項免費服務,不會傷害消費者。
另一層防禦是谷歌搜索是向消費者提供的免費服務。 由於美國的反壟斷訴訟必須證明消費者受到了傷害,如果免費提供服務,則要證明這一點要困難得多。
尚未從法律上證明谷歌是一家壟斷企業。
最後,正如施密特在向國會作證時所聲稱的那樣,截至 2023 年,還沒有法律程序或裁決明確指出谷歌是一家壟斷企業。 這可能看起來像語義,但它可能在法庭上有影響。
由於 DOJ 專門關注 Google 搜索和 Android,因此他們的爭論僅限於這些產品和市場。 這就是為什麼針對 Android 的反壟斷訴訟和罰款在其他國家往往更成功。 在其他地方,反托拉斯法可以很容易地證明安卓——一種智能手機附帶的付費操作服務——一直在試圖壓制競爭。
為什麼歐洲的反托拉斯訴訟比美國的更成功。
與美國不同的是,歐盟多次在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中勝訴。 迄今為止,谷歌在歐洲敗訴的反壟斷案件如下:
- 2017 年,歐盟認定谷歌在谷歌搜索中將谷歌購物結果優先於其競爭對手,從而從事反競爭行為。 谷歌被罰款24.2億歐元。
- 2015 年,歐盟開始調查 Google Chrome 作為 Android 設備默認瀏覽器的地位是否具有反競爭性。 谷歌敗訴並敗訴,罰款 41.25 億歐元。
- 2019 年,歐盟裁定這家科技巨頭強制其合作夥伴僅使用 Google Adsense 並在搜索結果中將 Google Ads 優先於其他公司,從而從事反競爭行為後,谷歌被罰款 14.9 億歐元。
- 此外,歐盟聲稱谷歌和 Alphabet 正在努力積極禁止在 Android 設備上安裝其他操作系統——這項調查仍在進行中。
什麼構成非法壟斷在歐盟與在美國有不同的定義,特別是壟斷的門檻較低,因此更容易在法庭上爭論。
歐盟反對谷歌的論點取決於谷歌濫用其數據並傷害消費者這一事實。 這與穀歌的規模或市場的定義無關,只是谷歌所擁有的數據正以反競爭的方式被利用。
然而,歐盟對非法壟斷只能處以罰款,不能處以刑事處罰,儘管歐盟成員國可以提出刑事指控。 因此,儘管歐洲法院在法庭上勝訴了谷歌,但它能夠處以的罰款——儘管數以十億計——只是 Alphabet 巨大價值的一小部分。 而且它不會像在美國成功的訴訟那樣迫使公司分拆。
還有哪些其他選擇可以用來統治谷歌的市場主導地位?
雖然司法部能否成功在法庭上對谷歌提起訴訟還有待觀察,但還有一些其他選擇可以用來控制谷歌的權力。 美國國會推出了兩項似乎針對谷歌的立法,並且不需要法院強制執行。
首先是《開放應用市場法》。 該立法禁止運營擁有超過 5000 萬美國用戶的應用商店的公司從事反競爭行為,包括不合理地偏向應用商店公司的搜索結果。 儘管谷歌和蘋果沒有在該法案中明確點名,但如果該法獲得通過,它們將是被迫遵守的主要公司。
第二個法案是美國創新和選擇在線法案,這是一項越來越重要和實質性的立法,是對科技公司習慣進行近 16 個月調查的結果。
正如彭博社的這篇文章所述,該法案將禁止公司設計有利於自己產品的算法,也不允許公司限制用戶訪問其他平台。 它還將要求公司讓用戶更容易選擇除默認預裝應用程序之外的其他選項,這些應用程序有利於一家科技公司。
因此,針對科技公司的立法最終可能比美國的反壟斷訴訟更有效。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在國外採取行動時,針對谷歌的措施更為有效。
如果針對谷歌的反托拉斯訴訟成功,這將如何影響 SEO?
如果谷歌因為一場成功的反壟斷訴訟而被司法部強制分拆,那麼它可能會對 SEO 產生很大的影響。 重要的是要記住,SEO 實踐塑造了 Google 搜索算法,反之亦然。 眾所周知,SEO 通常針對 Google 而不是其他搜索引擎進行了優化。
如果反托拉斯訴訟成功,谷歌搜索不會在一夜之間改變。 然而,如果搜索引擎市場變得越來越多樣化,常見的 SEO 策略,包括如何最好地優化以出現在 SERP、鏈接構建策略、頁面優化和其他 SEO 方法,將不得不適應這些變化以變得更加適應其他搜索引擎。
反壟斷訴訟是否會成功並真正導致大型科技公司分拆還有待觀察。 無論如何,這個案例,以及任何跟隨谷歌或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的案例都應該受到密切關注。 結果將直接影響消費者和互聯網用戶與萬維網的互動方式。